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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穿回了他跟我表白的那一天。

他捧着一大簇鲜艳的玫瑰花,999 朵,盛大而浪漫。

看着他紧张的神情,我说:「沈嘉南,你别藏了,我知道你有刀,这次别捅错了,我的心脏在右边。」

我和沈嘉南是青梅竹马。

又不是标准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因为不够,门当户对。

我们能认识,纯属依靠没良心的建筑商。

穷人区和富人区之间共享一片花园——虽然两区之间筑起了铁栅栏,但花园是贯通的。

贯通起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他是在富人区长大的孩子,妈妈是有名的钢琴弹奏家,爸爸是本市知名建筑公司的老总。

他从小学习绘画、钢琴、小提琴、马术、游泳。

都是些高雅的活动,穷人家的孩子只知道跳方块、跳皮筋的时候,他已经很自然地可以和别人谈论起毕加索和梵高。

他的吃穿用行也丝毫不用担心,穿的衣服都是国际时尚杂志上的品牌,有我不认识的外国字母;吃的也是海参鲍鱼、法餐、日料,我没听说过的。

他永远保持着一种恰到好处的优雅和点到即止的精致,是毫不刻意的大方和高贵,穷人家的孩子永远学不来。

他活在云端里,活在象牙塔上。

而我永远是地上踽踽独行的人,站在荒凉的土地上,仰望十几丈高的白色象牙塔。

我的生活,贫瘠得近乎可笑。

我和我的姐姐可以为了一块拇指大小的红烧肉吵得不可开交,会为了一件稍微新一点的好看衣服狠狠打上一架。

父亲的自行车总是超载,我们经常为了谁前谁后而闹得面红耳赤。

母亲也并不大度,她会为每天菜市场老板娘多坑她一毛钱而气得第二天去叫骂一个下午,然后路过的人都会来看。

贫穷很可笑的。

它是打在脸上的烙印,一辈子无法去除,却所有人一看便知。

可小时候是不懂得这些的。

那个时候我遇到沈嘉南,只觉得,他跟我不一样。

跟我身边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但我不觉得这种不同有什么具体的意义。

所以我们会在一起玩一些游戏。

过家家,跳皮筋,跳方格。

都是我教他的——他只会说,我该回家练琴了。

我就觉得他又聪明又笨。

他总是会说很多高深莫测的词汇,好像过着电视上那种很光鲜的生活。

我一直以为电视上是假的,因为和我差别太大了,可是沈嘉南告诉我,电视上是真的。

只不过那些生活不属于我。

这样的我,这样吵闹而庸嚷的小屋里长出来的我,自卑,懦弱,胆怯——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青春期欲望无处发泄的青少年们的泄愤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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