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她妈妈还留着一个小公司,她明天就去公司看看情况。
“额,那个——裴京渊,你下次不用叫我大小姐。”沈佑初觉得听着有点别扭:“叫我佑初就行。”
第一步,先平易近人?
拉近一下他们的关系?
而且她记得小说里,女配包养他开始,对他态度很恶劣,把他当成一条狗一样使唤,只顾让他在床上各种伺候她,不管他心情和舒不舒服。
甚至有一次,他高烧39°,病娇女配还要强制睡他。
说什么,要试试39°滚烫的他。
摆明了要榨干他。
嘶,虽说吃得好。
但也太没人性了,沈佑初都有点心疼了。
哎呀,果然,美貌又坚韧的清贫男人,真的容易勾起人怜惜。
以后,她会代替原主好好对待他。
裴京渊听到他这么说,顿时皱起眉,愣了下,抿着薄唇看着沈佑初,似乎确实有点不太认识她了。
“大小姐,这是你规定我这样叫你。”
“给我一点时间习惯。”
“可以,习惯了就叫我佑初。”沈佑初眨巴眨巴眼睛说,嘿嘿,她这态度可以吧,应该不会再恶化他们的关系了:“对了,你那个衬衫去换了吧。”
“别冻感冒了。”
沈佑初贴心的提醒。
裴京渊脸色明显怔愕了,漆黑的眸瞬间像地底下掀起惊天骇浪的平静海面,表面无痕,内里一片沸腾。
垂眸,快速蹲下身,像往日被她驯服了无数次一样,伸出修长的手指一点点捡干净那些黏在她水钻凉鞋边的碎纸屑。
她娇气又有洁癖。
不允许身上黏到任何脏东西,包括纸屑。
如果黏到了,她会生气,然后狠狠教训他。
一开始裴京渊不适应她这种病娇的占有和控制,后面慢慢被驯服习惯了,不用她说什么,他自己都会跪下来捡干净这些纸屑。
这男人太会伺候人了。
修长的指尖在捡纸屑的时候,不小心刮到她脚背薄薄又娇嫩的皮肤上。
就跟贝壳,轻轻蹭过。
很酥麻。
沈佑初羞耻地脸一红,慌忙要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