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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虽然也不怎么热络,但至少实在,现在,摸不透。

可李美红不想放手。

她是真稀罕康志杰。

稀罕他那高高大大的身板,稀罕他偶尔笑起来那股子痞劲儿,稀罕他能干,稀罕他孝顺,对家人都上心。

她是奔着跟他过一辈子去的。

那个狐狸精似的表妹,不是跟那个戴眼镜的文书林同志好上了吗?

听卫芬说,两人处得还挺热乎。

这就对了,等她赶紧跟林同志结了婚,搬出康家,自己和康志杰的婚事就能提上日程了。

她得尽快搬进去,住进康家,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媳妇儿。

到时候,一个屋里住着,一个锅里吃饭,一个被窝里睡觉,她就不信,还拉不回他那颗飘了的心!

李美红在心里头一遍遍安慰自己:男人嘛,年轻时候谁还没点花花肠子?康志杰这样儿的,招女人,更难免。

可他不是那种没良心的混蛋,他轴,认死理,有原则。

她相信,只要他们俩真把婚结了,红本本领了,酒席办了,她就是他的合法妻子,是他该负责、该疼惜的人。

到那时候,康志杰自然会收心,会把心思都放在家里,放在她身上。

他现在就是一时糊涂,被那狐狸精迷了眼。等那狐狸精走了,她再好好跟他过日子,慢慢焐,总能把他焐热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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