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夕,隔壁老板以1万的价格逼我妈把店转让给他。
我妈刚说了句“不可能”,就被对方带来的人用棍子打倒在地,直到打得人没了意识才离开。
见我报警,对方依旧嚣张,说自己人脉广,在市里手眼通天,我们除了拿钱和解,没有别的路可以选。
果然,哪怕监控拍的明明白白,警察也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没有律师愿意做我的代理人。
去法院,法官也让我拿钱了事。
周围的人都劝我老实认栽,谁让我家里只有两个女人,我妈还是个残疾。
因为我始终不愿意和解,对方找人将我家一把火点燃。
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我,带着从废墟里找到的箱子。
跪在军区大院门口,泣血高呼:
“我不要这些军功章,求求你们,把我的家人都还给我!”
1.
爸爸去世,妈妈因伤退伍后。
我妈就靠着用爸爸抚恤金开起来的小餐馆抚养我长大。
因为价格实惠,味道又好,我家的小餐馆颇受周围居民的喜爱。
可是自从旁边的小超市改成饭馆,生意却比不上我家后,隔壁老板就开始找我妈的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