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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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现代都市
  • 作者:言蹊云浅
  • 更新:2024-04-14 13:20:00
  • 最新章节: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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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小说推荐《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苏茉陆长征,由作者“言蹊云浅”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那好像是新来的知青,怎么掉河里了?”“真没气了!可怜呦,还这么年轻……”军装男见女人已经没了气息,赶紧对她进行抢救。“哎呦,怎么还亲上了?”翠花婶惊叫。……她被救回来了。两天后她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穿到了早前看过的一本古早大女主创业文里,还狗血的穿成了开局就嘎的女炮灰。书中女主是一个勤劳智慧,有胆识的新时代女性。在改革开放之初,抓住机遇,果断辞职下海,最终发家致富,成为首批富起来的人。富起来后,她还不忘回馈社会。在她艰苦创业的过程,还有她与高官丈夫先前因误会而离婚,一对有情人分道扬镳。最后在男二的帮助下,两人消除误会,复婚后,幸福恩爱的度过余生。但是下海创业的启动资金,来自她死去的好姐妹。她成功后,每次有媒体采访,都要把帮助过她的人拉出来感谢一番,但却只字未提过给她启动资金的好姐妹。我穿成了女主的好姐妹?最后香消玉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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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陆长征也是够刚,以污蔑军人的罪名,把那一家人直接告到革委会。那一家人在革委会关了好些日子才放出来,要不是有点关系,那姑娘可能都得被拉去批斗。

事后,那姑娘就被她父母远远嫁到外乡去了,那一家人也在村里缩起头做人,再不像以前那般高调了。

村里一些有其他心思的人,见此也歇了心思。

“看上哪里?看上人家长得漂亮呗,要是换你闺女,人家说不定就刚了。”有个婶子笑道。

她闺女都嫁了好几年了,外孙都会打酱油了,对这些事都是看热闹的。

“你这老货,说什么鬼话呢,我闺女哪里不好了,家里家外一把好手。这村里有几个姑娘能跟我闺女一样,天天拿八公分的?”这年头,女人做的活,一般最高工分就是八公分。

“你闺女干活是好手,但长得膀大腰圆的,别说陆长征看不上,我儿子都看不上。”

“滚犊子,我闺女还看不上你儿子呢,跟个小白脸似的,拿的工分还不如女人多,以后也是个要靠婆娘养的孬货。”

那婶子把花生一扔,撸起袖子,“要打架是不是?我儿子只是不喜欢干农活,人聪明着呢,以后非得考个工作出来给你们看看。”

跟那婶子吵架的大婶撇了撇嘴,但也说什么,她可打不过那货。

其他婶子假模假式的劝架,那婶子又重新挑起花生,一群人又叨叨着上路了。

“虽然这次长征娃是在众目睽睽下亲了苏知青,但听说也是救人的一种,也不算毁人家知青清白,是可以不负责的。”又一个婶子道。

人性就是这样矛盾,陆长征要是不娶苏茉,她们要人说毁人清白;但要真看着要娶了,又觉得亏了。

“哎呦,都说人看对眼了,就苏知青那长相,你要是男人,你不稀罕?就那豆腐一样白嫩的身子,看着都舒服,别说摸着了。”

“这事儿,灯一吹,不都一样。”

“这你就不懂了。”大婶邪魅一笑,显然是有点故事的。

这大婶,在一群婶子中,算是皮肤白的了。

“那方面是舒服了,可不会干活,不得饿死。”

“陆长征可是军官,每月津贴不少呢,会在乎那点工分?那方面舒服就行了。”

“他这几年才回一次的,那不是亏了。”

“要你这婆娘操心,人不会带去随军?我听人说,那些当兵的,这方面都强着呢,那苏知青看着娇滴滴的,也不知道受不受得住。”

大婶子们哄笑起来,话题也渐渐有了颜色。

“她受不受得住我不知道,但你这婆娘肯定是受得住的,我可听八香说了,她从你屋后经过,那声音……”

“好啊,我就说是谁传的,原来是那碎嘴的憨货。”

“快说说你家那口子……”

……

陆长征从上边的另一条小路经过,正好听到下面婶子们开黄腔,不免有些尴尬。

不过一想,又觉得婶子们说的也有些道理,这么好的媳妇放家里,确实有些亏了,还是得尽快想办法让她随军才行。

马小娟挑了一遍花生回来,发现苏茉把她剩下的那一大半,已经拔了快三分一,不由大吃一惊。

苏茉怎么变这么厉害了?

难道是因为处了对象,干劲满满?

还是因为以后就要扎根农村了,开始积极干活了?

马小娟觉得,应该是后者,不免对苏茉有些同情起来。

苏茉见马小娟回来,看时间已经快11点了,便道:“小娟,我再拔一会儿就回去了,今天轮到我们做饭。剩下的,下午再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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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征之前送的鸡蛋,还剩十几个,她舍不得留下,前两天自己在知青点的时候,就偷偷转移到空间了,只留了两个在草篮子里,到时候给马小娟。

马小娟一脸不舍的看着苏茉,“苏茉,我好舍不得你。我以后能去找你玩吗?”

虽然跟苏茉认识不到一个月,但马小娟已经把苏茉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了。

苏茉噗嗤一声笑出声,“当然,都在一个大队,几步路的事,你想我了随时来找我呗。”

“那行。”马小娟也高兴了,“你赶紧换衣服,我们帮你剪红纸。”

红纸是昨晚陆家就让人送来的,说要剪了贴在嫁妆上。

“好。”苏茉应了声,从大皮箱里拿出一条灯芯绒的红色长裙。

这条裙子的款式,哪怕在后世也不过时,是很流行的复古款。在满屏黑白灰的年代,这条裙子,可以说是十分上档次了。

原主带来的衣服中,红色的就只有这一件。

苏茉一开始还怕太高调,没敢穿。

但昨晚听马小娟说起,他们那革委会主任的女儿结婚,穿了条很漂亮的红裙子后,苏茉就决定穿了。

这年头,城里的形势比乡下更严峻,城里都敢穿,乡下怕什么。

没意外的话,一辈子也就结这一次婚了,谁不想当个美美的新娘子呢。

苏茉换好衣服后,马小娟和陈兰都惊呆了。

“天啊,苏茉,你真美。”

“苏茉,你的衣服好漂亮!”

马小娟和陈兰同时发出惊呼。

苏茉笑了笑,“友谊商店买的,穿着会不会太高调了?”

“不会,结婚嘛,新娘子肯定要穿漂亮点的。”马小娟马上说道,“真是人美穿什么都好看,差不多的裙子,你穿着就是比那主任的女儿好看。”

苏茉抿唇笑了笑,然后拿起化妆镜,对着给自己编了个好看的双辫子发型,发尾绑上两根红色橡皮筋。

马小娟一边剪喜字,一边看苏茉编辫子,“苏茉,你这辫子编的真好看,以后教我呗。”

“可以呀。”苏茉点头,这是后世很流行的四股辫编法,没什么好藏私的。

编好辫子,苏茉又拿出原主那支口红,给嘴唇稍微上了点色。

弄好后,苏茉看着镜子里那个巧笑倩兮的佳人,心中十分满意。

迷不死陆长征!

剪好喜字后,马小娟和陈兰把喜字贴在苏茉的两个皮箱上,又在被褥上放了两张。

苏茉赶紧把竹筐里的热水瓶、搪瓷面盆、搪瓷缸和陆长征的那两件背心拿出来,之前用着的日用品则收好放进竹筐里,依旧用土粗布一盖,到时候让接亲队伍搬到新家去。

陈兰见苏茉又拿出那么多东西,目光闪了闪,不过也没说什么。

这些东西上面本身就有喜字,就不用贴了。

等陈兰出去后,马小娟这才从自己的行李袋中拿出一对枕巾,递给苏茉,“苏茉,祝你新婚快乐。”

之前她问过陈兰要不要一起送礼,陈兰说刚认识不久,不送,所以她也不好当着她的面拿出来。

苏茉有些惊讶,没想到马小娟竟会送枕巾给她。

这东西估计得要个一两块钱吧,她自己一个人送,出手算很大方了。

“谢谢你啊,小娟。”苏茉收了,和自己的东西一起收进皮箱里放好。

等以后马小娟结婚,她送回更好的就是。

苏茉把那个草篮子提过来,暗中又偷偷放回两个鸡蛋,递给马小娟:“小娟,这还剩4个鸡蛋,我就不带过去了,你留着煮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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